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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招聘:资兴市机关事业单位2024遴选选聘工作人员
来源:资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期:2024-05-06 浏览
原标题:2024年资兴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湖南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资兴市机关事业单位面向我市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9名,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聘岗位计划
计划遴选选聘工作人员9名。具体遴选选聘单位、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资兴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应在资兴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含试用期)、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已满最低服务年限、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档)次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1)报考年龄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如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即在1988年5月8日后出生,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遴选选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指导目录》的,由遴选选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学历认证和遴选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报名前取得。未在报名前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4.岗位要求中的工作经历、资格、职称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5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根据相关规定公务员(含参公)未满服务年限的;
6.截至公告发布之日,与现所在机关事业单位签署了服务年限协议且期限未满的;
7.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在新单位工作、新提拔任命、职级晋升或职员等级晋升在现职岗位未满1年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转任(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遴选选聘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转任(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选聘程序
公开遴选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转任(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遴选选聘公告。
(二)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2.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8日-5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详见《岗位信息表》。
3.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于公告发布后自行打开资兴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175.6.250.76:9000/login.aspx),注册个人账号并登录系统,填写考生个人信息以及按要求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电子照片(大于300*215像素,jpg格式,30KB以上,不能上传生活照,照片必须清晰)。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2)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和《专业指导目录》,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报名信息。
(3)需咨询遴选选聘岗位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的,请直接联系遴选选聘单位。
(4)公开遴选选聘笔试设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遴选选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5)5月11日公布取消遴选选聘计划数的岗位。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5月11日16: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5月13日公布核减遴选选聘计划数的岗位。
(三)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各遴选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中共资兴市委组织部、资兴市人社局负责业务指导。
1.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在资兴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个人信息维护、照片维护”两个页面截图。
(2)打印并手写签名提交《2024年资兴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均需张贴照片。
(3)本人有效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及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公人员)须提供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单位或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遴选选聘岗位条件、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转任(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遴选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转任(聘用)资格。
(3)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详情见《岗位信息表》,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00至5月18日9:30。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资兴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175.6.250.76:9000/login.aspx)打印准考证。特别提示:准考证个人信息有误的,请于5月16日17:00前反馈给资兴市人社局。逾期不反馈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上午。
笔试地点、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本次公开遴选选聘设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具体计算方法为:按照同类型试卷实际参考人员的成绩之和除以有效参考人数所得的平均分数再乘以80%(实际参考人员的成绩之和÷有效参考人数×80%)。
5.笔试成绩及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布。适时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报考人员须按照公告明确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2.面试对象。按遴选选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在该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前,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时,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对象,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遴选选聘计划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试教”方式。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能力素质与遴选选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评分幅度。所有面试评分均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转任(聘用)。对于考生拒绝回答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调(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采取计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有效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7.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⑴成绩合成。“中共资兴市委党校教师”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⑵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六)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遴选选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资兴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要求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吸毒史毛发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结果公示。体检结果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5.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遴选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报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由遴选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转任(聘用)人选并提交中共资兴市委组织部和资兴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转任(聘用)人员由资兴市人社局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遴选选聘单位、遴选选聘岗位、拟转任(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九)转任(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属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转任(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转任(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遴选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填写转任(聘用)相关材料,经中共资兴市委组织部、资兴市人社局统一汇总,呈资兴市委编委会会议研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和聘用相关手续。
(十)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遴选选聘公告及各遴选选聘环节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遴选选聘单位。
2.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笔试准考证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遴选选聘纪律,诚信参与遴选选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4.面试后,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遴选选聘计划空缺,按照公开遴选选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各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转任、聘用。

四、业务咨询
遴选选聘程序由中共资兴市委组织部、资兴市人社局负责解释;遴选选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由遴选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遴选选聘程序咨询:中共资兴市委组织部:0735-3323215;资兴市人社局:0735-3326358。
2.遴选选聘考务咨询:遴选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五、监督与纪律
公开遴选选聘工作出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资兴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735-3280728。

附件1:2024年资兴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xls
附件2:2024年资兴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x

中共资兴市委组织部
资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