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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资兴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资兴教育 日期:2024-06-15 浏览
原标题:资兴市2024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确保我市2024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平稳开展,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资兴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资兴市行政区域内的人员。
(二)持资兴市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或在郴州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须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驻资兴市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二、认定资格种类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二)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当年当批次在资兴市第一人民医院(原资兴市立医院)体检合格。
(五)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任教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注意:《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

四、认定流程、要求及时间安排
资兴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全程网办”。从申报、确认到审批,均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一网通办”,申请人不需要到现场办理。
(一)第一步 网上申报
1.预备材料
申请人需预先备齐符合认定条件的材料,按要求制好证件照和属地身份等材料的PDF电子文档(大小限1MB);注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真实准确完善个人信息(身份证件、普通话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等信息)。注意下列细节:
(1)点击下载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pdf,对照手册操作。
(2)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彩色白底免冠一寸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不大于190Kb,不可使用手机翻拍旧照,需与将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3)“民族”信息,系统不作自动核验,申请人须认真核对,以免有误。
(4)普通话证书信息的“证书编号”,请仔细对照填写,特别注意“证书编号”不是证书上的条形码。原则上,2007年之后取得的普通话证书,都应在“选择校验类型”点选“核验证书”后,点“核验”按钮发起核验。
(5)学历证书的核验,学历证书为毕业证书,勿上传学位证书。请在“学历校验类型”点选“核验学历”,输入“学历证书编号”后,点“核验”按钮发起核验。
(6)无犯罪记录核查。申报前,请及时做好“无犯罪记录证明”申办工作(见附件2)。公安部门的核查结果出来后,请下载并将“无犯罪记录证明”(命名xxx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发送至邮箱2903678430qq.com。
2.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时间:
第一批次:6月20日08:00-7月3日17:00
第二批次:10月8日08:00-10月18日17:00
所有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 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1)符合受理范围的申请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须选择资兴市教育局。
(2)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段、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学段、学科相同;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教师资格,在“请选择考试形式”处,应选“免试认定改革人员”项。本认定机构没有选“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项的情形。
(3)选中作为申请信息的普通话证书和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请认真检查其核验状态。
(4)在“请选择是否在校生”处,本认定机构申请人一律选“否”。申请人要尽可能选择在网报系统中核验已取得的本科学历。
(5)在“个人简历信息”处,应填写至今的不少于两条连续的简历。
(6)申报提交后,务必点击申请表预览按钮,查看整体效果。如申报信息有误,可点右侧修改按钮,完善后再次点击提交。
(二)第二步 体格检查
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截止前自行前往资兴市第一人民医院(原资兴市立医院)进行体检,资兴市第一人民医院将提供《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见附件1)。申请人需携带两张近期正面彩色白底免冠一寸纸质照片(一张粘贴体检表,另一张办理教师资格证用),照片须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电子版照片一致,照片背面请写明姓名体检时需向医院说明是参加资兴市教育局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同时将要求的证件照粘贴至《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指定位置,体检完成后需将《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交回体检医院。体检需在当批次网上申报截止前完成。
资兴市第一人民医院(原资兴市立医院)体检科的联系电话:0735-3320195。
(三)第三步 资料确认
资料确认的截止时间为:
第一批次:7月12日17:30
第二批次:10月25日17:00
网上申报提交后,可直接在“申报提醒”页面点“上传材料”,进行资料确认。请特别注意下列规定:
1.【学历/学籍证明】项
此项只受理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材料,不受理学籍材料。学历经系统核验通过的,不需要上传;核验不通过的,此项仅限上传: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四种材料之一。
2.【普通话证明材料】项
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等级经系统核验通过的不需上传;核验不成功的,此项仅限上传:①全国普通话测试网-普通话证书查询结果页,②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内页等两种材料之一。
3.【身份证明】项
(1)资兴市户籍申请人此项应上传资兴市户籍的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
(2)持有资兴市居住证等证明的申请人此项仅限上传:①资兴市居民的居住证正面(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②驻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人事关系证明;③来资的港澳台居民相关通行证双面(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三种材料之一。
特别提醒:所需资料确认通过的申请人不用再现场提交纸质材料。网上资料确认未通过的申请人可于规定时间前往资兴市教育局403室进行现场补充材料。
现场补充材料时间:
第一批次:7月11日-7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第二批次:10月24日-10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现场补充材料地点:资兴市教育局403室(地址:资兴市阳安路299号),电话:0735-3324905。
(四)第四步 专家审查
资兴市教育局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
主任:李明
副主任:焦拥军 袁志勇(常务) 薛宏春 袁锋
委员:曹智忠 谢吉忠 陈仲明 蒋东锋 刘志平
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结合申请人的犯罪记录核查情况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告知申请人不予认定的原因。
(五)第五步 颁发证书
申请人请及时查阅资兴教育信息网发布的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http://www.zixing.gov. cn/zx/zxjy/index.htm)。《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将一并发出,《教师资格证书》采取邮寄和自取两种方式,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可自行选择。如选“邮寄”方式,申请人须在网上申报时填写好有效的收件地址和联系方式;如选“自取”方式,申请人携带身份证自行前往资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领取。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联系电话:0735-3321227。

五、重要提醒
(一)申请人提交的相应材料须齐全、真实、有效,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申请人须按资兴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前期准备、网上申报、资料确认等工作。因错过网上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个人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齐全、材料未通过验证或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造成不能如期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其他情况办理。对需补充材料的申请人,本认定机构另行联系,申请人亦可通过邮箱 290367843@qq.com提交需补充的材料,联系电话:0735-3324905。
(四)相关查询网址
1.“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申请(http://www.chsi. com.cn)。
2.“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http://zwfw.cscse.edu. cn)。
3.“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查分验证(https://www.cltt. org/#/scoreQuery)

附件:
1.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2.“无犯罪记录证明”申办指南(文图版)
3.关于资兴市2024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doc